出口货物装出之后.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一)我国出口结汇的做法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其结汇的做法主要有买单结汇、收妥结汇和定期结汇。
1.定期结汇
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外贸公司.
2.买单结汇
买单结汇。又称出口押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支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商。银行之所以作出口押汇,是为了给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加速出口商资金周转。
3.收妥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账户的贷记通知书(CreditNote)时,即按”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记入受益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