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是非洲、美洲和人洋洲等某些国家海关规定的格式,由出日商填制,供进日商凭以向进口国海关报关时用的一种特别的发票。各国海关发票各有专用的固定格式,不能相互替代。其主要作用是作为海关估价定税,征收差别关税或反倾销税的依据,也供编制统计资料使用。
填制海关发票应注意下列事项:
(1)海关发票中“出口国国内价格”一栏,应以出日国的货币填写,且不能高于FOB价位,否则可能成为进LI国海关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
(2)海关发票须注明商品成分,以便进口国海关分类征税。
(3)如成交价格为CIF条件,应分别列明FOB价、运费、保险费,万}者之和应与CIF价相等.
(4)海关发票上的签字,必须以个人名义手签。如要求另加证明文句,证明人的签字式样不得与发票、汇票或其他单据的签字相同。
(5)海关发票与商业发票中的同一项目,如吱头、品名、数量、金额等的内容必须相符。
(6)海关发票的抬头人一般应填写目的港的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