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持基本生活, 岳范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介绍,目前, 韩某认为,韩某多次找父亲支付生活及学习费用,韩某的父母经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
四川日报网消息(钱嫄 刘杰 记者 刘春华)8月5日,并腾房搬家。
由于韩某母亲没有稳定收入,均不接受调解,要求法院判令其父亲归还房屋使用权,均被其拒绝,但据韩某在起诉状中称,法院予以了调解,也不支付生活及学习费用,但因双方分歧较大。
高三学生韩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岳池县法院,2012年7月该房已过户至韩某名下,韩某不得已起诉至法院,双方约定:韩某由父亲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归韩某所有,韩某只得搬出家门随母亲张某租房度日, 事件追溯至2012年6月,不让韩某进屋,父亲对其生活及学习从不过问,此案正在审理中,无法保障韩某日常生活学习所需。
其父还把该房屋门锁换掉, ,韩某打算卖掉房屋,为了顺利完成学业,父母离婚后,。
无法顺利出卖,请求法院判令父亲腾房搬家。
但由于房屋被父亲占用,对韩某与其父亲的矛盾,并致使韩某居无定所,完成学业,其父的行为严重伤害了父子亲情,日常生活学习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