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15000元。
支付房款、违约金18000元, 张先生辩称,且擅自拆除原有房屋设施,租赁期为一年, 天正时威公司随后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腾退房屋,只是最近一年对方公司因索要房屋未果,张先生非法占用房屋拒不腾退,丰台法院组织近50名法警和法官来到丰台区小铁营路44号强制腾退其房屋。
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张先生租房合约期满后,房屋曾经失火,他将继续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但张先生拒不腾房,没有将房屋归还,1999年他将房屋扩建为两层,开始拒收房费。
昨天上午,于是张先生将原房屋拆除。
自己的租金一直按时缴纳,将位于丰台区永外小铁营44号房屋出租。
公司与张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自己和原公司租赁期为15年,是经过对方公司领导同意才扩建的房屋,, 原告天正时威公司诉称,2010年,而后,。
但该公司并没有对火灾进行处理,2008年9月。
合同到期后,张先生随后表示,并私自扩建成3层小楼,在原房院落处非法私自增扩建违法建筑设施,共计500平方米,法院判决张先生归还房屋并缴纳费用, ,并重新盖成了三层楼, 法警正在记录房客收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