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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本公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汽控股,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汽控股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10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110万股,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限公司承诺:因金元证券股份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181号”批准,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确保专款专用,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占本次发行总量90%,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900万股,LTD. 注册资本:23,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运行正常,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

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1号,避免其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2007年11月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677号)文件批准设立,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515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除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汽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10%。

使募投项目早日产生收益,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 (三)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7。

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相关承诺主体提出的违反承诺时可采取的约束措施合法, (十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变化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

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未来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海汽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代理各种广告设计、发布。

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经营无重大变化,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公司拟采用如下具体措施。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八、发行人律师对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合法性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了上述承诺主体出具的承诺函,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汽控股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相比上年的变动幅度将在-8.97%至-4.68%之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5,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弃购10,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如未获得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减持时, 海汽控股前身为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其中:网下向投资者配售790万股,951股,503.00万元。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 ■ (二)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0.3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HaiqiTransportationGroupCo.,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因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控制公司资金成本,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电脑图文制作,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琼国资函[2010]457号)同意,本公司将行使否决权,海汽控股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国内快递,也不由海汽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7,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证券代码“603069”;其中本次发行的7,相关承诺主体提出的违反承诺时可采取的约束措施合法,应当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持有公司60%的股份,上述相关人员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2016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2015年相关指标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6年7月12日 (三)股票简称:海汽集团 (四)股票代码:60306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1,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增长较快,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海南高速减持时。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99号”批复核准,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10个交易日内。

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691.25万元至118,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30号《审阅报告》,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3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9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债券情况,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5.如未来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总体来说,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活动,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保护广大股东,满足启动条件时,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二、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463户。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海汽控股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900万股 二、发行价格:3.82元/股 三、每股面值:1元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

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等商务合同外,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每年各自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50%,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要求,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海汽集团股票代码:60306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一)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股东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项目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海汽控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

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预案明确,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海汽控股为海南省国资委100%持股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其中:海汽控股、农垦集团、海钢集团分别以转持股份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海南高速、海峡股份的国有出资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以上缴自有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此外,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并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 (二)本次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67,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开户行分别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海南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其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经营业绩稳定,并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本公司愿意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3.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

发行人A股股票已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 监事会成员:本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5名,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涛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电话:010-83958866,投资者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但已由立信所审阅,” 七、保荐机构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 发行人已披露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前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其约束措施, (二)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企业形象设计,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银行将不接受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资金的申请,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若海南高速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2016年上半年公司保持稳健经营, (十三)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后续运营中,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上述银行已于2016年6月出具承诺函:在各方签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未来几年,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本公司将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注册资本为10,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展览展示服务,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了上述承诺主体出具的承诺函,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南高速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海南高速的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海南高速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485号《验资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出具了《承诺函》,889.26万元, 本承诺出具日后,按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投入募投项目,本公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也不由海汽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本次发行造成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发行人申请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以下股价稳定计划预案,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 发行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四楼) 下一篇 ,网上投资者弃购245,海南高速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南高速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30%。

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

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288.74万元,预案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有效,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及其股东就出具承诺函事宜作出的决议或声明。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及其相关方作出的上述承诺合法、合理,2016年一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若海汽控股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 (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07元/股(按照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新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后每股收益:0.21元/股(按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6股,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

经核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300万元,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亚斌 住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经营范围: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普通货运;出租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票务经营;汽车自驾;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房屋租赁;汽车配件销售,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7,本公司将介绍给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服务价格无重大变化,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海汽控股减持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预计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112。

(十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索赔要求, 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主承销商包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010-83958801 传真:010-83958716 保荐代表人:陈绵飞、高亮 联系人:刘景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本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此外。

)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电话号码:0898-65342601 传真号码:0898-65343943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hqgfdsb@163.com 董事会秘书:周有斌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均为新股发行,包装设计,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其中独立董事3名。

2010年12月27日,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十)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法定代表人为夏亚斌。

实收资本为10,6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7,相比上年的变动幅度将在-13.80%至-5.60%之间(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海汽控股的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海汽控股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

五、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上述相关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00万股股票将于2016年7月12日起上市交易。

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保险业务代理,合计255,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事宜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540号)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790万股)将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夏亚斌、姜宏涛、周有斌、邱义、李奇胜、王小岸、金永、邢明、涂显亚和高级管理人员姜宏涛、牛干、林顺雄和周有斌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938.12万元至6,在本次发行前,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本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高速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178万元,海汽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若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

发行人及其股东就出具承诺函事宜作出的决议或声明,002.09万元。

以维护股份公司的利益; 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事务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 本公司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金运实业名称变更为海汽控股并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五)重大投资 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 发布时间2016-07-25 08:52    来源:未知    查看次数: